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欢迎访问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
" />

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发布日期:2021-12-23 来源: 审计室 阅读

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山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学院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学院及所属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学院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实现审计全覆盖,促进学院各部门、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完善治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价值增值和事业发展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学院设立的审计室,是学院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学院院长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

第六条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合理配备具备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具备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优先录用具有高级审计师及以上资格等专业能力强的审计人才。

第八条 根据学院审计工作需要,在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情况下,经院长批准,审计室按照法规制度规定的程序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审计服务、聘请特约审计人员或兼职审计人员,将审计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同时加强对受托第三方的行为管理并对其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九条 学院将审计室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学院经费预算中,并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足够的办公设备。

第十条 学院审计室应当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务实严谨、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审计室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他人泄露或者非法提供。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不得参与被审计部门、单位业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可以加入合法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变动和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当向山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十六条 审计人员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聘任以及待遇,按照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部门、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 审计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五)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六)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七)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九)经济合同管理情况;

(十)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十一)对外投资与合作等项目执行情况;

(十二)审计室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现学院经济运行中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学院院长反映。

(十三)协助院长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四)国家、省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学院领导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学院院长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批复审计工作计划、重大审计报告和其他审计文件,督促审计处理意见的执行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并提供经费保证和工作条件;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重视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继续教育,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业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五)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工作、生活、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审计室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主要权限:

(一) 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按时报送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四)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学院院长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部门、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管理规范有效、贡献突出的被审计部门、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学院院长、党委提出表彰建议;

(十二)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就审计事项向审计室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审计室应当向上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报送下列资料:

(一)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二)内部审计统计报表;

(三)重要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

(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五)内部审计工作信息、经验材料;

(六)其他有关资料。

审计室报送上述资料时,应当经学院院长审签。

第二十二条 审计室向学院以外的部门、单位提供审计结果或审计有关信息,须经院长批准方可提供。

第二十三条 审计部门应当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避免重复审计。

 

第四章 审计工作程序与审计方法

第二十四条 审计室根据山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学院工作要点的部署,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室实施审计时,应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部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征求意见稿,并送达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被审计部门、单位自接到审计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交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七条 审计组根据审计意见稿和审计反馈意见书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

第二十八条 审计室负责人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审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并须报学院院长审批。

第二十九条 审计室应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

第三十条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可根据被审计部门、单位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和方法:

(一)根据审计年度计划,对审计事项划分为日常审计和项目审计;

(二)根据审计力量、难易程度,对审计事项采取内部自行审计和委托第三方审计;

(三)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对审计事项实施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

(四)审计室根据本制度制定《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管理办法》、《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项目资金审计实施办法》和《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审计室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计任务。

(一)年度预决算审计应当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项目资金审计应当在接收到审计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

(三)基本建设和维修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自审计室接收项目管理部门送审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四)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应当自审计室接收项目管理部门送审材料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五)具体实施审计工作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经院长审批后,可适当调整审计期限。

 

第五章 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审计室根据学院的发展目标、治理结构、管理体制、风险状况等,科学合理地确定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报经学院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审计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学院院长汇报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结果和重大事项。学院院长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审计室依照审计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实务指南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并按规范实施审计。

第三十五条 审计室运用现代审计理念和方法,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优化审计业务组织方式,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审计效率。

第三十六条 审计室应当着眼于促进问题解决,立足于促进机制建设,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并在分析根本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审计建议,通过与相关部门、单位合作促进学院事业发展。

第三十七条 审计室要加强自身内部控制建设,合理设置审计岗位和职责分工、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全面质量控制。

第三十八条 审计室要建立健全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制度,促进提升审计业务与审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第三十九条 审计室实施有关部门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参照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

第四十条 审计室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纸质和电子审计档案资料。

 

第六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第四十一条 学院审计室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学院院长全面领导审计整改工作,在学院审计室的协助下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第四十二条 明确被审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约谈制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四十四条 审计室应当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督促被审部门、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对审计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经院长批准,可以开展审计调查,出具审计管理建议书,为科学决策提供建议

第四十五条 学院审计室应当加强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

被审计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室,审计室应当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并对被审计部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四十六条 学院应当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七条 在开展内部审计时,应当有效利用学院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对学院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第四十八条 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学院院长、党委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山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并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九条 被审计部门、单位和被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院院长、党委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

(四)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审计室和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审计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学院2020年6月发布的《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关于印发审计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晋林院〔2020〕55号)的附件1: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2021年12月20日